公告日期:2026-01-01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加强对经营风险的防控,促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等开展的一种监督与评价活动,以促进各单位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第三条 公司及各权属单位均需实行内部审计,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审计原则和依据
第四条 审计原则:
(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三)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五条 审计依据:
(一)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条例、政策和制度;
(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计划、预算及技术标准、业务标准等;
(三)所属单位制订的上述相关制度等,可作为其对所属单位的审计依据。
第三章 审计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审计部是独立开展工作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审计人员的日常办事机构,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协调及指导。
第七条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八条 公司权属单位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的需要,配备独立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公司权属单位审计机构或审计人
员的配备、调整须征得公司审计部同意。
第九条 审计部按照公司规定和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要求,履行下列审计职责:
1.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
2.负责对公司所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
3.负责对公司所属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4.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管理中重要问题及共性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5.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所属单位经营责任目标财务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审计;
7.负责组织对公司总部各部室、中心、事业部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8.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9.结合审计实施情况,在经营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对所属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并跟踪检查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
10.根据工作需要配合纪检部门开展纪检检查工作;
11.负责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主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业务关系;
12.负责对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
13.办理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交办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审计、检查工作。
第十条 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按照审计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依法开展本单位的内审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与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合作制度,充分利用社会审计资源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注重开展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四章 审计人员与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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