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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7 20:55:10 股吧网页版
宁波中百: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2025-030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百”、“公
司”)股东竺仁宝持有公司 18,884,00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8.42%。
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执行裁定书
【(2022)鲁 02 执 924 号之三十八】,裁定公司 18,88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股票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上述财产的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
移,买受人可持该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股票登记过户手续。解除公司
18,88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冻结措施。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竺仁宝先生持有公司 18,88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
司法拍卖且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竺仁宝先生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杭州金
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公司 18,88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4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29,565,700
股,占公司总本的 13.18%。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相关规定,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
式取得相关股份的,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接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拍
卖登记所有人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泽添”)所持上市公 司宁波中百(股票代码:600857)的 35,405,25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登记所有人 竺仁宝所持上市公司宁波中百(股票代码:600857)的 18,884,000 股无限售流通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3)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收到青岛中院送达的《拍卖通知书(第一次)》【(2022)
鲁 02 执 924 号】,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竺仁宝所持的公司 18,884,000 股无限售
流通股股票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进行公开拍卖。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通过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询,上述股票竞拍阶段已结束。(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法院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所持股份将被法院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025)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公司收到青岛中院《执行裁定书》【(2022)鲁 02 执 924 号之三十八】,裁定
内容如下:

(一)、宁波中百 18,88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杭州金帝商
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1M1J3P)所有。上述财产的 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时起转移,买受人杭州金 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股票登记过户手续;

(二)、解除宁波中百 18,88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司法裁定情况

转让方 受让方 司法拍卖 股 占 本 次 司 占 公 司 总 每 股 股 司法拍卖成
份数量(股) 法 拍 卖 股 股 本 比 例 价 (元) 交价格 (万
份比例(%) (%) 元)

竺仁宝 杭 州 金 帝 商 18,884,000 100 8.42 14.30 27,000

业 管 理 有 限

公司

注:以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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