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意见,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负责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核查,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年审期间的主要工作
中审众环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要求。中审众环鉴于第一次承接对公司的审计,内部就公司审计工作首先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情况,明确审计要求和重点。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销售费用核算、资产减值、货币资金等,执行了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构成和时间安排、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及应对措施、拟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拟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及审计证据要求、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调,对年度审计进行了总结,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综上,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近一年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的各项工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完整、准确、客观。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9 日
(此页无正文,为 2024 年度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之签字页)
董 事 长:徐群
副董事长:王小飞
秦晓军
董 事:杨世威
陶波
陈留平
何娣
吴良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