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3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含自媒体、短视频)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或可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权属企业(包括分公司、
事业部、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统称为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尊重事实、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舆情处置应当坚持统一对外口径原则,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接受采访、发布信息。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部门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沟通工作;
情事宜;
(六)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七)舆情事件处置结束后,组织开展事件复盘评估工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舆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
门,会商党委工作部统筹舆情信息监测、管理和上报工作,并根据舆情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一)依托公司舆情监测体系并牵头组织监控公司相关舆情,及时发现线索;舆情高发期或特殊敏感期,应加强监测频次;
(二)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及时搜集掌握、分析有关信息,评估对资本市场形象、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影响,做好应对准备;
(三)组织研判各类舆情信息,将应对建议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并具体落实舆情领导小组的相关决策部署;
(四)统筹协调回复监管机构问询及投资者交流。
第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
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所属业务领域或本单位的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设立舆情信息联络人,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通报发现的舆情情况、潜在风险,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
(三)积极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进行回复内容的口径拟定、文件起草和保密审查;
(四)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
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公司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致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主动承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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