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1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9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建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12,20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987,800,000.00 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银证券)
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募集资金经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中审
亚太验字〔2026〕000021 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339,622.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660,377.37 元。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授 权,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近日,公司与中银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174009634531 募集资金主账户
滨道里支行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562160100100080389 募集资金主账户
滨丽江支行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562160100100080405 G1111 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
滨丽江支行 段工程项目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562160100100080519 G1111 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
滨丽江支行 段工程项目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562160100100080750 G1111 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
滨丽江支行 段工程项目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562160100100080872 G1111 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
滨丽江支行 段工程项目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171509636043 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
滨道里支行 黑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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