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3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类别 中签率/配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配售数量 实际获配金
售比例(%) (手) (手) 额(元)
原股东 100 811,963 811,963 811,963,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 0.00196948 9,547,564,695 188,037 188,037,000
资者
网下机构投资者 - - - -
合计 9,548,376,658 1,000,000 1,000,000,000
特别提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1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龙建转债”,代码“110100”)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496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中银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中银证券和国开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龙
建转债”,债券代码为“110100”。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1 月 2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中银证券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中银证券包销,包销基数为100,000 万元,国开证券不承担包销责任。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中银证券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中银证券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中银证券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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