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2025 年 11 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安排
(2025.11.12 14:50)
序号 会议议程
一 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及大会议案内容
二 报告议案
议案 1 关于修订《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公司新增 2025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 股东审议议案
四 宣读和通过表决方法和监票小组名单
五 填票、投票、休会统计票
六 报告表决结果
七 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草案
八 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 通过本次股东会决议
议案 1:
关于修订《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拟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主要修订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超募资金不得永久补流和偿还借款
明确超募资金最终用途应为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注销,不得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二、明确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取消或者终止原募投项目而实施新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等,同时也明确了视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强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如果存在募投项目到期,资金使用不到百分之五十情形的,公司需要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四、强化募集资金安全性
规范现金管理行为,除继续保留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能够保障本金安全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
二个月,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出现可能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和应对措施。
五、与新《公司法》修订相衔接
适应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
会”。落实监事会改革,取消监事会相关表述。独立董事制
度改革中取消了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事项发表意见的要求
等。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条款序号等调整和修改未逐条列示,可详见修订后全文):
原办法 修订后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规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建路桥股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原办法 修订后内容
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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