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数字信披违规致股价大跌,受损股民可通过普通代表人诉讼或特别代表人诉讼两种集体
电科数字信披违规致股价大跌,受损股民可通过普通代表人诉讼或特别代表人诉讼两种集体维权路径,无需行政处罚前置,上交所警示函可作为核心证据 。
一、集体诉讼核心依据与资格
- 法律依据:《证券法》第95条、最高法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规定,虚假陈述致损可集体维权 。
- 监管依据:上交所2026年1月13日监管警示,认定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误导投资者。
- 索赔资格(暂定,以法院认定为准):2026年1月5日 - 1月12日买入,1月13日及之后仍持有或卖出并产生亏损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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