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经审查,认为两项临时提案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应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理由如下:
一是无法判断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程序,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时,原则上应取得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
据公告称,在公司多次向量鼎合伙沟通换届事宜的情况下,量鼎合伙均未向公司提交候选人资料,导致公司正常换届选举工作延期。量鼎合伙在本次股东大会以临时提案方式提出换届要求并提名候选人,实际上导致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无法在限定期限内,从现有材料中对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公司无法判断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也无法判断是否存在竞业等限制及是否有足够精力任职。
二是部分提名候选人前期无相关行业经验,不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及决策的连续性,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提案人在公司股东结构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谋求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根本性变更,是影响公司治理结构正常运作的恶意行为,将严重冲击公司的融资能力与日常运营,进而动摇其持续经营的基础,最终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是不符合职工董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职工董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董事会结构中没有考虑到职工董事设置以及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如果另行增加职工董事,则董事会人数将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将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的要求。
此外,公司七名现任董事已就公司经营、战略转型、公司融资及后续2025年年报披露安排等方面阐述了各自意见,并直接建议股东各方加强沟通,在相对成熟时提出合适人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作为杨浦区国资委下属的上市公司,同济科技近年来围绕“大全咨”业务布局,正步入战略转型的关键阶段。在这场控制权的拉锯战中,引发市场关注:公司能否在复杂的股东博弈中坚守主业、稳健前行?
公司方面强调,其始终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此前已多次就职工董事设置等议题与量鼎合伙协商,但至今未取得一致。未来,公司将继续协调股东沟通,希望股东就公司治理结构尽快达成共识,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