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600844,900921 证券简称:金煤科技,金煤 B 股 编号:临 2026-007
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5 日以微信及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蒋涛召集,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
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修订)》,
公司已于 2025 年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并第一百三十三条内容,公司已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原监事会成员也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起不再实际履职。
为了顺利办理工商备案,董事会本次补充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明确公司监事会取消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延长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尚在推进中,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上述决议的有效期需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本次发行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若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蒋涛、成国俊、周劲
松、王子川回避表决。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将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
顺利推进,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蒋涛、成国俊、周劲
松、王子川回避表决。
四、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3 月 4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上述第一~三项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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