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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9:00:52 股吧网页版
上工申贝: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公告编号:2025-052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6:00 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 9 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林伟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金维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何君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何君骋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不具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地址及部门:上海市宝山区市台路 263 号 11 楼上工申贝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44

联系电话:021-68407515

传真:021-63302939

电子邮箱:600843@sgsbgroup.com、hejc@sgsbgroup.com

沈立杰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沈立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何君骋简历

何君骋,男,199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硕士学
历,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曾任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上海芦鸣科技有限公司风控经理,上海小多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咨询经理,果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3 年5月入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任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君骋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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