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5-079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已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裁定
批准了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了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收到重庆五中院(2025)
渝 05 破 282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已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裁定批准了上
汽红岩重整计划,并终止了上汽红岩重整程序。现将上汽红岩重整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汽红岩重整情况概述
2025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转来的有关信息,上汽红岩的
债权人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安吉物流”)以上汽红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为由,向重庆五中院申请上
汽红岩破产重整,重庆五中院于 2025 年 7 月 1 日立案(案号:(2025)渝 05 破申 436
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0)。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5-047),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安吉物流对上汽红岩的重整
申请。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0),重庆五中院出具(2025)渝 05 破 282 号《决定书》,
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为依法统筹推进上汽红岩重整工作,实现企业运营价值最大化,上汽红岩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
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3 日和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临 2025-056)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报名延期的公告》(临 2025-062)等相关公告)。
为实现上汽红岩运营价值最大化,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5 年
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组成联合体联合报名,其中:公司出资 666,363,636.36 元,参与上汽红岩重整,预计公司取得重整后上汽红岩 14.66%目标股权;联合体合计出资 30 亿元,预计取得重整后上汽红岩 66%目标股权(上述具体股权比例以法院裁定后的重整计划中数据为准),详见《关于公司与相关方联合出资参与上汽红岩重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65)。
上汽红岩管理人与债务人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召开遴选重整投资人评审会议,并
正式确定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发展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为本项目重整投资人,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进展情况的公告》(临 2025-07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上汽红岩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汽红
岩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临 2025-078)。
二、上汽红岩重整进展情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上汽红岩收到重庆五中院(2025)渝 05 破 282 号之四《民
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查明: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
议,审议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上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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