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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16:02:29 股吧网页版
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24】
4 号),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360 弄 12 号底层客堂房屋、5 号底后厢房屋、7 号
底东后厢房屋、5.7 号底层客堂房屋、7 号底西后厢房屋、5 号底层中厢房屋、5 号底层
东前厢房屋、5 号底客天井房屋的 8 处相邻房屋被纳入黄浦区 149、151 街坊旧城区改建
房屋征收范围。上述八处房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医连锁”)向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主要用于自用仓储,部分用于对外出租经营使用。

本次房屋征收单位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黄浦第五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房屋评估单位为“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经多次协商,目前已就征收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一医连锁拟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黄浦区 149、151街坊(企事业单位)结算单》(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根据补偿协议,一医连锁可获得该8 处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为32,775,974.53元,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搬离并签署结算单之日起 90 日内。

二、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黄浦第五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被征收单位或公有房屋承租单位):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公有房屋承租单位,承租的房屋
坐落于北京东路 360 弄 12 号底层客堂房屋、5 号底后厢房屋、7 号底东后厢房屋、5.7
号底层客堂房屋、7 号底西后厢房屋、5 号底层中厢房屋、5 号底层东前厢房屋、5 号底客天井房屋,房屋类型均为旧式里弄 1,房屋用途均为营业。

(2)被征收房屋经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

(3)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可分别获得上述八处房屋征收补偿款 2,503,529.16 元、3,539,611.19 元、3,105,388.74 元、
12,112,404.29 元 、 3,306,554.10 元 、 2,191,150.88 元 、 2,774,202.72 元 以 及
3,243,133.45 元;

(4)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被征收单位、公有房屋承租单位搬离原址并签署结算单之日起 90 日内;

(5)协议生效: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本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 85%,本协议生效。

以上房屋征收事项已经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宜。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征收的房屋系由一医连锁承租并进行经营管理,主要用于自用仓储,部分用于对外出租经营使用。因此本次征收对公司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相应款项到账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预计会对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补偿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8 处房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黄浦区 149、151 街坊(企事
业单位)结算单》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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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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