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ST 广网 编号:临 2025-019 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陕证监处罚字〔2024〕2 号),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2024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 号)。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4-064 号《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临 2024-065 号《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临 2024-080 号《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8
条之规定,已符合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1、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 12 个月。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 号)已满 12个月。
2、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已披露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相应修订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4]1909 号)。2024 年 4 月 16 日公
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 2024-024 号)、《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后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2022 年年报(2024 年 4 月修订
版)》。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的议案》。至此,公司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相关审议程序全部履行完毕。
3、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部分中小投资者针对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截至 2025 年 6 月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并立案的共有 81
名投资者,诉讼赔偿金额合计 617.63 万元。公司在 2025 年半年度对立案诉讼金额 617.63 万元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并在《2025 年半年报》中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披露了诉讼情况。
此外,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除第一款第(七)项之外的其他情形进行了逐项自查,截至公告日,确认公司不存在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8 条相关规定,公司认为已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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