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履行监督及评估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期间,切实履行对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职责,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对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及时关注并提出意见,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保障审计报告质量。现将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中会)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及评估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续聘浙江中会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对浙江中会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其 2024年度审计计划推进情况和沟通效果,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财务报告所有重大方面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及时沟通审计发现,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继续聘任浙江中会承担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审计过程中的沟通与监督评估
(一) 审计计划与风险评估的沟通
2025 年 12 月 16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与浙江中会就 2025 年度
总体审计计划及预审发现问题进行沟通。委员会重点关注了以下方面:会计政策的一贯性,特别是新增大宗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的选用;重大项目回款时间安排的合理性,避免集中于年报披露敏感期;资产评估与减值测试的充分性;审计抽样方法的科学性及重要性水平确定的合理性。同时,委员会强调应加强内控审计,关注非标准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有效性,并期望审计机构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更具建设性的管理建议,如担保业务转型、存货减值管理、资本金分配及
股权质押风险等。此外,委员会与审计机构明确了年报审计期间的持续沟通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对称。
(二) 审计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沟通
2026 年 1 月 27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再次与浙江中会沟通,重
点讨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若干关键问题,包括大额风险业务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特定风险地区特别准备金的处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的明确,以及期后事项对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影响。委员会建议公司谨慎进行业绩预告,尽可能准确测算,降低不确定性风险;会计核算须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 审计结果和审计费用审议
浙江中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其他执业规范等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执行必要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基于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浙江中会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报告。
综合考虑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复杂程度、市场行情及审计机构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委员会认为本次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符合市场化原则。
三、 对外部审计机构的总体评价
总体上,浙江中会在 2025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充分保持了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求,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开展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团队按时完成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对 2025年度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职责,未发现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存在有损独立性或审计质量的情形。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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