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7:44:04 股吧网页版
香溢融通: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业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25-026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业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民事诉讼: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与客户融资租赁合
同纠纷诉讼事项已立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2025 年 4 月 22 日,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案件原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

案件被告:租赁客户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伦纸业)、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晨鸣)及担保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纸业)、寿光市惠农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美伦纸业和湛江晨鸣为晨鸣纸业控股子公司。

涉诉金额:美伦纸业应付未付及未到期租金 5,042.40 万元(其中借款本
金 4,616.60 万元),湛江晨鸣应付未付及未到期租金 5,500.80 万元(其中借款本金 5,000 万元)。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双方已达成调解,待后续客户切实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公司经营有积极影响。

一、本次租赁业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5 月 6 日,香溢租赁与美伦纸业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美伦纸业以其
自有的专业机器设备出售给香溢租赁,再向香溢租赁租回该生产设备,租赁期限
3 年,自 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2027 年 5 月 24 日,分 12 期按季支付租金,每期
租金 458.40 万元,合计租金 5,500.80 万元。

2024 年 8 月 22 日,香溢租赁与湛江晨鸣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湛江晨鸣以其
自有的专业机器设备出售给香溢租赁,再向香溢租赁租回该生产设备,租赁期限
3 年,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7 年 9 月 13 日,分 12 期按季支付租金,每期
租金 458.40 万元,合计租金 5,500.80 万元。

晨鸣纸业和寿光市惠农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美伦纸业和湛江晨鸣在上述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上述租赁客户及其担保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租赁客户美伦纸业和湛江晨鸣同受担保人晨鸣纸业控制,为其控股
子公司;晨鸣纸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担保人寿光市惠农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寿光市财政局。

基于租赁期间客户违约事实,香溢租赁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 年 3 月 31 日,法院受理上述两项诉讼事项并立案。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5-023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2025 年 4 月 22 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
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美伦纸业项目

美伦纸业需归还香溢租赁借款本金 4,616.60 万元,支付计算至 2028 年 11 月
24 日(租赁期限延长至 2028 年 11 月)的利息 945.14 万元,赔偿律师费损失 1
万元,合计 5,562.74 万元。美伦纸业于 2025 年 4 月至 11 月,每月支付利息 40
万元,2025 年 4 月支付律师费 1 万元;2025 年 12 月至 2028 年 11 月,每三个月
最后一个月支付本息 436.81 万元。

(二)湛江晨鸣项目

湛江晨鸣需归还香溢租赁借款本金 5,000 万元,支付计算至 2029 年 3 月 13
日(租赁期限延长至 2029 年 3 月)的利息 1,066.36 万元,赔偿律师费损失 1 万
元,合计 6,067.36 万元。湛江晨鸣于 2025 年 4 月至 12 月,每月支付利息 37 万
元,2025 年 4 月支付律师费 1 万元;2026 年 1 月至 2029 年 3 月,每季度最后一
个月支付本息 441.03 万元。

担保人晨鸣纸业和寿光市惠农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美伦纸业、湛江晨鸣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发生逾期支付上述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则剩余本金及律师费视为全部到期,被告需另行支付违约金,香溢租赁有权就剩余未付本金、律师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对租赁物享有抵押权,对其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客户暂时性资金压力,有助于推动风险资产处置转化,巩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