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应当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聚焦主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和内在价值持续提升。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切实、可持续地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内在价值,并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的目标,获得市场长期支持。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1.系统性原则:公司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2.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方式进行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得违背市值管理的内在逻辑;
3.合规性原则:公司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4.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科学制定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5.常态化原则:公司应以长期发展为导向,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持续性、常态化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对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共同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职责内容包括:
1.公司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具体
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监督市值管理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应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相匹配;
2.公司董事长领导市值管理工作,做好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的督促、执行工作;
3.股东可以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股份增持计划、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或者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5.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市值管理日常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领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性、参与舆情管理工作;
6.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落实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具体工作,确保市场信息透明;定期监控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1.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2.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
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3.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4.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5.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6.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八条 做精做强主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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