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 2025-029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获得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及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本次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项目合伙人的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姜韬作为签字项目合伙人,现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李宜接替姜韬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完成相关工作。
二、 本次变更后项目合伙人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宜,199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二)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李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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