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新能”或“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 5 亿元(含)且不超过 6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 7.50 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
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4)。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品种:股票回购贷款;
(二)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4 亿元(且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 90%);
(三)贷款期限:36 个月;
(四)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的股份。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和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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