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新能”或“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9,938,500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并完成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1,997,263,453 股变更为
1,967,324,953 股,注册资本将由 199,726.3453 万元变更为 196,732.4953 万元。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0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按照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666.67 万股至 8,000.0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34%至 4.01%。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 2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
2.申报地址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 10 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50950528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09:00-12:00、14:00-18: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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