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于 2026 年 2 月部分修订)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Nyocor Co., Ltd
目 录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五章 党组织......28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31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5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和劳动合同制度......5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5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63
第十二章 附 则......6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制试点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天津市股份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法》实施后,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
履 行 了 重 新 登 记 手 续 。 公 司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120000103069983L。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二年四月三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1,442,355 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49,891,000 股,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八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Nyocor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四号龙通大厦 411 室
邮编:30005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732.495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宗旨:奉献绿色能源,共创美好生活。致力于清洁能源发展,在能源科技、材料和应用领域不断探索、创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守护绿水青山,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力量。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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