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耀皮玻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 2025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252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股票
41,841,004 股,发行价格为 7.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68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833,052.7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166,945.9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5)第 17159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
金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子公司、
开户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9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516.6946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______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时间
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 - 2026 年 3 月
化改造项目
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 - 2026 年 12 月
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到账,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项
目,公司拟以股东实缴出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及天津耀皮玻璃
有限公司,目前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正在履行国资审批和备案程序,在履行完
国资审批程序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对募集资
金项目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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