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2025-056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交
易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10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公司 A 股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10 月 1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发函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议案,2025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5 年 9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公告,2025 年 10 月 14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目前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
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025 年 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10 月 15 日,公司 A 股股票价
格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重大事项风险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事项,
该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公司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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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