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O 二五年五月
目录
序 言......3
第一章 总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 股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7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第二节 独立董事......25
第三节 董事会......28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1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3
第七章 党委会......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9
第一节 通知...... 39
第二节 公告...... 4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二章 特别条款......44
第十三章 附则......44
序 言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的前身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有限公司是于 1983 年 11 月 24 日成立
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20 万元,中方占 75%,外方占 25%。
经1993年7月30日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经(93)第0620号”文以及1993年8月6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067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39,000万元,其中发起人的资产折股26,047.71万元,向社会法人募股452.29万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2,500万元;1993年9月2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1993)外经贸资二函字第636号文同意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为26,047.71万股;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字(1993)161号”文核准,公司向境外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1993年11月2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1993)外经贸资二函字第766号文同意公司总股本增资为39,000万股。公司股票发行后,总股本为人民币39,000万元,每股人民币1元。
公司B股股票于1993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A股流通股股票于1994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2011年8月15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沪商外资批[2011]2571号”文批复,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3)外经贸资二函字第 636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
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SHANGHAI
YAOHUA PILKINGTON GLASS GROUP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8 号 4-5 幢,邮政编码: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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