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1 17:13:45 股吧网页版
耀皮玻璃:耀皮玻璃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2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

2. 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该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向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规定,公司最近
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此作出了承诺,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7. 公司制定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管机制,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8.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本次发行事项尚待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