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编号:2025-021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行业政策、主要成本价格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预计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 万元,暂不考虑相关
发行费用;以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80%测算的发
行价格为 4.19 元/股,则发行股份数量为 71,599,045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934,916,069 股的 30%。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616.96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648.64 万元;
5、对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假设以下三种情况:
(1)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基本持平;
(2)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增长 10%;
(3)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下降 10%;
以上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事项与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项目 31 日/2024 年 发行前 发行后
度
总股本(股) 934,916,069 934,916,069 1,006,515,114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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