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
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
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二)人力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
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三)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
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瑞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毅辉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谢培仁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2024 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 1 次。
(四)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具体如下:
(一)项目咨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明确了咨询的性质和范围,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三、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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