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7 19:55:10 股吧网页版
厦工股份:厦工股份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利润总额 2,286 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利润总额 1,509 万元,合计减少利润总额 777 万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减少 2024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4 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 2024 年末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
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款项、存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后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24 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510 万元,转回 2,019 万元,核销 3,262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470 万元,转回 2,019 万元,核销 3,262
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3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83 万元;长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计提124万元。本期因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509 万元。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项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2024 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189 万元,转销 4,970 万元。本期因计提
存货跌价损失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189 万元。

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年末,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竞品售价走势分析,对存货因被淘汰、设计变更、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导致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4 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机器设备)97 万元;转销处置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26 万元。本期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97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利润总额 2,286 万元,转回信用减值
损失增加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