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5-06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
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公司拟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并全面修订《公司章程》。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同时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 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对吕伟先生、高文赞先生、杨立军先生、张锁庆先生和李凡先生 在任职监事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依据上述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华北制药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华北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制订本章程。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股份有限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公司法》
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公司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批准[冀体改委股字(1992)8 号],由华北
2 批准[冀体改委股字(1992)8 号],由华 制药厂投入其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并
北制药厂投入其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 经募股组建而成;公司在石家庄市行政
并经募股组建而成;公司在石家庄市工 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104397700P。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30100104397700P。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3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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