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东方(SH600811)$ 根据2024年4月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及相关重新上市规定,股转系统(新三板)股票申请重新上市(通常指从新三板转板至沪深交易所)需符合以下核心市值和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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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值及财务标准(需满足至少一项)**
1. **净利润+市值标准**
- 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1亿元;
- 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 市值不低于10亿元(参考转板前停牌前20个交易日或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值)。
2. **收入+现金流+市值标准**
- 最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 最近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 市值不低于10亿元。
3. **研发投入+市值标准**(适用于科技型企业)
- 最近3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8000万元;
-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 市值不低于15亿元。
4. **市值+市场占有率标准**
- 市值不低于30亿元;
-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 证明其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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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关键要求**
1. **合规性要求**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财务报告无虚假记载。
2. **持续经营能力**
- 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层稳定,最近3年无重大不利变化。
3. **股本及公众持股**
- 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股本超4亿元的,比例不低于10%)。
4. **交易所其他条件**
- 需符合目标交易所(如科创板、创业板等)的行业定位和额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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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
- 上述标准可能因目标板块(如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不同而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交易所规则。
- 2024年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了市值计算方式(如停牌前20日均值或发行定价)和财务数据的审计要求。
建议查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2024年修订)或咨询专业机构以获取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