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方4月30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来源:北京商报
4月28日晚间,*ST东方(600811)披露公告称,上交所于当日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于4月30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公告显示,3月14日至4月14日,*ST东方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述情形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2.1条和第9.2.7条的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9条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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