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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6 19:08:55 股吧网页版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7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
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6)。

2025 年 3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
24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告知书》的内容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宏伟先生、孙明涛先生、党荣毅先生、康文杰先生、戴胜利先生、张惠泉先生、吕廷福先生、刘艳梅女士: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拟依法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2020 年至 2023 年,东方集团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
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东方集团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3,896,546,638.75 元、4,865,498,090.36 元、6,542,641,212.14元、824,804,130.07 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更正前,下同)的 25.20%、32.05%、50.44%、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 3,875,480,343.50 元、4,844,256,749.59 元、6,530,267,411.95 元、823,740,728.14 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 23.74%、29.57%、45.43%、11.45%。东方集团 2020 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张宏伟作为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2022 年 1 月以来直接参与东方集团的经营活动。
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通过制定经营计划和考核目标等方式,组织决策东方集团实施开展相关贸易业务,做大业务规模。

孙明涛自 2017 年 6 月起任东方集团董事长,2021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东方集团
总裁,期间全面管理东方集团各项业务,并直接管理农产品贸易业务。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参与业务审批,组织东方集团贸易团队实施开展相关贸易业务,签署东方集团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党荣毅 2017 年 6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东方集团财务总监:自 2022 年 4 月起任东方集
团副总裁,期间主管东方集团财务工作和融资工作。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参与业务审批及部分闭环资金转账,签署东方集团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康文杰自 2020 年 4 月起任东方集团董事会秘书,期间主管东方集团信息披露等工作。
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参与业务审批,签署东方集团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戴胜利 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东方集团副总裁,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任东方集团董事,期间主管东方集团农业板块的日常经营。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参与业务审批,签署东方集团 2020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张惠泉自 2014 年 6 月起任东方集团董事、副总裁。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
参与业务审批,签署东方集团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吕廷福自 2020 年 6 月起任东方集团监事会主席。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
签署东方集团 2022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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