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7 18:19:41 股吧网页版
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十一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以书面、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5
人,董事樊亚平先生、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独立董事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 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5-08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神马龙泰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5-08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5-08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62.49%)、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3.60%)和公司职代会推荐,现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王兵先生、王贺甫先生(职工董事)、樊亚平先生、尚贤女士(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王玉法先生(独立董事)。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2025 年 9 月 17 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本斌先生,1971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历任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神马股份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张电子先生,1962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平顶山市煤焦油项目筹建处科长、神马集团开发处处长、总经理助理、神马尼龙 66 盐公司副总经理、神马氯碱化工公司总经理、神马集团生产部部长、神马橡胶轮胎公司总经理、神马集团销售公司经理、神马实业总经理、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神马股份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董事、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平顶山市政协副主席。

刘信业先生,1965 年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法学教授职称,历任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民商法学系党总支书记、平煤集团总法律顾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神马股份第十一
届董事会董事。

王兵先生,1968 年生,大学学历,历任神马股份销售公司
销售二部经理,神马股份帘子布销售二处处长,神马股份帘子布南方销售处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煤股份设备租赁分公司工会主席,平煤股份运销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神马股份总经理、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王贺甫先生,1969 年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
工师,历任神马集团副科级秘书、副处级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神马实业总办(党办)主任、神马股份综合处(政工处)处长、工会主席、神马股份监事,现任神马股份党委副书记、神马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