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 年 7 月 1 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
司法》”)正式生效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的有关要求,于 2025 年 3 月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正文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
1.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修订《公司章程》正文相关内容并废止《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3.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4.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监管规则,对《公司章程》正文及附件议事规则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
利益分配; 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
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
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1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 (五)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 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利。
权利。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员执行公司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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