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
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神马股份拟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 号)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00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 亿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6,364.72 万元。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对神马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82 号”验资报告。
根据《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230,066.56 110,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2 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 120,000.00 1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90,000.00 90,000.00
合计 440,066.56 300,000.00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投入金额(扣 12 月 31 日 备注
总额 除发行费用)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
1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 230,066.56 110,000.00 86,428.10
项目
2 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 120,000.00 100,000.00 - 项目终止
目(二期)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90,000.00 86,364.72 86,000.00
行贷款
合计 440,066.56 296,364.72 172,428.10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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