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蔡柏良)
本人作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职、客观、独立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蔡柏良,曾任江苏省盐城商业学校副校长,盐城师范学院商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和智慧农业、春兰股份独立董事。现为盐城师范学院教授,是江苏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财务报表分析》课程负责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射阳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2024年12月至今,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对报告期内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的履职,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会议、12 次董事会
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
委员会 专门会议
应当出席次数 4 12 5 0 0 7
实际出席次数 4 12 5 0 0 7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电话会议、现场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本人将进一步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4 次,包括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董事会会议 12 次,包括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至三十八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至第二次会议;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包括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至第五次会议;参加业绩说明会 3 次,包括 2023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参加电话会议 3 次,包括与公司高管交流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建议公司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战略定位,进一步强链补链延链,推动产业结构高质量发展;参加投资者接待活动 3 次,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来访公司活动;参加公司现场考察 5 次,包括考察悦达低碳公司、悦达纺织公司、悦达智能农装公司,参加悦达投资绿色转型发展汇报会等。
此外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指导下,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内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询问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重要阶段,确保披露内容的完整、准确。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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