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定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议案2:《关于调整“18鹏博债”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鉴于我司经营现状,为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我司承诺在2025年8月25日之前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商议、提供确切可行的具体增信措施方案与偿债解决方案供债券持有人审议,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改善经营以保证本期债券本息兑付。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调整为自2025年5月25日起【3】个月(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兑付期限调整期间”)届满之日(即2025年8月25日),本金到期后一次性兑付,即2025年8月25日兑付本金的100%。本次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以债权人持有的“18鹏博债”的剩余面值为计算依据,按8%/年的利率计算,计息规则不变,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调整后的计息期间为2025年5月25日至2025年8月24日。截至2025年8月24日(含)的全部应计未付利息于2025年8月25日一次性付清。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议案如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债权人不再要求发行人在2025年8月25日前支付剩余的本金和利息,本期债券兑付期限调整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项。
议案3:《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等事项的议案》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
1、在发行人无法按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到期的本金与利息时,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债券持有人同意授权受托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从债券持有人的整体利益出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且根据下述第2条债券持有人已同意先行承担有关费用的前提下,代表债券持有人对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以及其他责任方)提起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并参与破产程序等法律行动;作为债权人代表人选加入或列席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并依据决议代表债权人发表意见;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协助或代表受托管理人和/或债券持有人处理上述事宜(上述行动,以下简称“法律行动”)。$*ST摩登(SZ002656)$ $*ST宇顺(SZ002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