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云先生、林楠女士和武惠忠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何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 11 月 14 日开始履职)由独立董
事关晋明先生、张鹏先生和杨毅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关晋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意见》《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4 年 8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2024 年 8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2024 年 10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2024 年 11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七)2024 年 11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2024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在青岛召开了 2024 年第八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青岛证监局对公司提出的监管要求,审计委员会在会后向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进行了传达,同时向公司提出了年度业绩预告需要及时、准确、客观、完整的工作要求。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认定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委员会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我们要求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一是增加内部审计人员,稳定内部审计队伍;二是重视并充分授权内部审计,促进内部审计师更有效地进行工作;三是让内部审计尽早地、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以助于内部审计师识别、防范管理和业务中的风险;四是内部审计师要把工作重点集中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重大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日常工作规范要求。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进行了公允反映,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选用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情况。
(四)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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