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 公告编号:临 2025-049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工作督促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关晋明先生、张鹏先生、杨毅先生共同提交的《独立董事工作督促函》(以下简称“督促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促函》具体内容
关于要求立即修正业绩预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督促函
作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我们三位独立董事,要求公司立即修正业绩预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出此督促函。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需时刻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及《董监高联席会议》,并与年报审计机构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年报事宜的沟通讨论会议。
年报审计机构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于4月27日向公司提交审定版财务数据,
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发布的鹏博士 2024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净资产的预判金
额存在较大差异。
对此情况,我们三位独立董事高度关注、高度重视,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向公司发出了《关于要求立即修正业绩预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紧急函告》,我们三位独立董事向公司发出工作督促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业绩预告中的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数据如果与审计机构年报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请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立即披露更正公告,避免涉及信息披露的违规情形。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始终站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立场上,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持续关注函件所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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