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01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
1、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即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合计 95.25万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即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对应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调整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合计 30.00 万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注销日期
1,302,500 1,302,500 2026 年 1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即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对应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5.25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上述合计95.25 万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即2024 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对应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5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调整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将对 130.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2025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新奥股份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1)、《新奥股份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3)、《新奥股份关于回购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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