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能源”,股票代码:02688.HK),私有化交易的对价包含公司向新奥能源股东发行的境外上市普通股(H 股),公司拟申请发行 H 股并以介绍方式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股发行”)。
根据公司本次 H 股发行的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股发行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卫会计师”)为公司本次 H 股发行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 H 股发行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卫会计师在 H 股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拟聘请国卫会计师为本次 H 股发行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基本信息
国卫会计师成立于 1983 年,办公地址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毕打街 11 号置
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 31 字楼。截至 2024 年末,国卫会计师拥有董事 17 名,为
大约 8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服务行业包括房地产和建筑、证券
投资、家电和家居、矿产、汽车、医药、化工原料、食品生产等。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卫会计师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执业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近三年,国卫会计师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对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并获准赴港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中,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监管机关处理处罚的情形。
3. 诚信记录
国卫会计师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国卫会计师担任本次H股发行的审计机构。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国卫会计师担任本次H股发行的审计机构。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国卫会计师担任本次H股发行的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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