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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9:35:26 股吧网页版
新奥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拟以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发表了独立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新奥股份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新奥股份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出具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内部核查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新奥股份接触后到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宁 康昊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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