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 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688.HK,以下简称“新奥能源”),并以 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二、历次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奥股份;证券
代码:600803)自 2025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
超过 10 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筹划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5-018)。
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了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
披露了《新奥股份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9)。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
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356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及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并逐项 予以了落实和回复,并对《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奥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5-038)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报送《关于 确认相关交易是否属于经营者集中的商谈申请》,并取得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反垄断局回复称鉴于本次交易前后新奥能源均为新奥股份控制企业,本次交易不 构成经营者集中。因此,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反垄断审查程序。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审计、估值等工作尚未完成,公 司将在相关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审计、估值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 项进行审议,披露相关信息,并适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相关审 批、备案程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已在《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修订 稿中就投资者需关注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重大风险 提示”部分的全部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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