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原由独立董事钱晓岚女士、肖阳先生、林传坤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谢增华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钱晓岚女士担任。
2024 年 4 月 24 日,谢增华女士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不变。
二、 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确定年度审计
工作安排;以腾讯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审阅公司编制未经审计的 2023 年度会计报表初稿及年度业绩预告说明,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 年年报工作的安排》,要求公司按计划推进年报编制工作,并密切配合年审会计师做好年报审计工作。
2.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通讯会议,审议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同意聘
任陈宣祥先生为财务总监,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4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与腾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并审阅《公司 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现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含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含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
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3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37.8 万元(含税),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年审过程中,我们与年审会计师保持紧密联系,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中关注的重大事项、内部控制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并敦促其按照审计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按审计工作计划执行。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及 2024 年一季度、半年
度、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后,我们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或其他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使管理层、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保证相关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监督和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5 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推动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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