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14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关于公司 2023-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2024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授
予结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为本公司 2023-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
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议案详情请见附件一。
2、关于公司 2023-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三期(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为本公司 2023-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
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三期(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考虑到独立董事所承担的责任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参考 A+H 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及独立董事专业度和敬业度,拟将公司每名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人民币 36 万元/年调整至税前人民币 48 万元/年。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独立董事更好参与公司治理工作,进一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灌球先生、张继平先生、江泓先生在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当月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附件一:
关于“公司 2023-2025 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2024 年)核
心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结果的议案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2024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计划”)。现将2024年计划授予结果予以明确。
一、2024年业绩考核情况
2024年计划以2024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业绩考核可归属比例(X),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为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