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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8 16:53:15 股吧网页版
华新水泥:須予披露交易收購目標公司股權的完成情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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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HUAXIN CEMENT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6655)
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完成情况
兹提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及二零二五
年一月六日的公告(「过往公告」 ),内容有关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华新(海南)投资有
限公司(「买方」 )收购ITATUBA PARTICIPA??ES LTDA公司(「标的公司A」 ) 100%股权
及EMBU S.A. ENGENHARI A E COMéRCIO 公司(「标的公司B」 ) 40%股权的交易。除另有
规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过往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过往公告所载,买方与卖方(独立第三方)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地同
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地同意出售标的公司A 100%股权及标的公司B 40%股权。於过往公
告之日,标的公司A持有标的公司B 60%股权。
董事会欣然宣布, 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完成,并支付初始代价1.769
亿美元。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 於交割日起90日内,买方将向卖方提供一份标的公司於交割日的财务
报表,经双方确认後,以确定最终代价。最终代价将根据交割日标的公司净现金及标的公
司B的营运资本计算得出。
2
於本公告之日, 标的公司A持有标的公司B 60%股权。 於收购事项完成後,标的公司均
成爲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其财务业绩并入本公司的综合财务帐目内。
承董事会命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徐永模
主 席
中 国湖北省武汉市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李叶青先生(总裁)及刘凤山先生(副总裁);
非执行董事徐永模先生(主席)、 Martin Kriegner 先生、罗志光先生及陈婷慧女士;独立非执
行董事黄灌球先生、张继平先生及江泓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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