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委员: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包新民、王端旭、吴洪波、郑彭军、胡正良、俞建楠六人组成。其中包新民、王端旭、郑彭军、胡正良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担任。2025年4月11日俞建楠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工作会议,具体如下:
1、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度年
报审计事中沟通工作会议。会议就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的重点审计内容及其处理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达成共识。同时,审计委员会审阅了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初审意见。
2、2024 年 1 月 31 日,在 2023 年报审计事中沟通工作会议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召开无公司管理层参加的与年审会计师的单独沟通会,双方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审计事项
以及有关年报审计的初步意见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
3、2024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召开2023年度工作会议,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中,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年审事后沟通。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中期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公司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下半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4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等。
5、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汇报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日常安排和2024年度关键审计事项等。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事项在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取面谈、电话沟通的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调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按年度计划有效开展,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在控制生产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4、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5、向董事会提出变更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根据公司选聘审计机构结果,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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