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5 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参与签到登记以确认参会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到达现场但未能及时参加会议登记的股东、代理人及其所持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不得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三、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的发言或质询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七、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将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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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八路 1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楼14 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烈先生
四、会议议程:
1、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到登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介绍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出席会议人员情况;3、审议议案:
序号 议 案 页码
1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2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3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5
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6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7
7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0
4、听取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讨论并审议大会议案;
6、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7、统计并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8、通过交易所系统统计并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表决结果;
9、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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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之一)
各位股东: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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