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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林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详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自 2021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于 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83 年起历
任浙江广播科学研究所会计、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广播电视厅计划财务处会计师、副处长(主持工作),浙江人民广播电台计划财务部主任,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总经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党委委员,北京中广云媒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零跑汽车(09863.HK)独立非执行董事、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
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5 次,审议议案 37 项,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审
议议案 16 项。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积极、主动地收集相关背景资料,做到按时参会,认真参与各项议案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较好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限。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5 次,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1 次,不存在委托
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有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身财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规范、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建言献策。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逐项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核,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审议、年报审计会计师工作监督与评价、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建议及核查、审计部工作监督及审核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高管薪酬考核、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达成情况审核。本人依据相关规定召集、出席了上述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对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相关议案经审计委员会会议进行事前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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