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3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审判决已下达,但尚未生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2。
涉案金额:541,571,860.60 元;一审判决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综合服务费 39,220,895.98 元,负担案件受理费 201,996.81 元,负担保全费 2,500.00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在各报告期已暂估确认费用,根据本次一审判决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较大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一审判决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各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15 日,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或公司)
收到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权利义务告知书》【(2025)云 71 民初 34 号】等文书,云南昆铁昆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铁昆安)因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起诉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昆股份)与云煤能源,涉案金额 541,571,860.60 元。
本次诉讼的主要内容及案件背景具体内容详见《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及因诉前保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涉案金额变化主要系诉讼审理中的时间范围调整所致。
二、本次诉讼案件进展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昆明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民事
判决书》【(2025)云 71 民初 34 号】,涉及公司相关的判决内容如下:
1.由被告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云南昆铁昆安铁路有限公司综合服务费 39,220,895.98 元;
2.驳回原告云南昆铁昆安铁路有限公司对被告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被告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 201,996.81 元,被告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 2,500.0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公司在各报告期已暂估确认费用,根据本次一审判决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较大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按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一审判决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各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已安排专业律师团队对上述案件中所涉及的事实及法律关系认定等进行分析研判,将确定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3.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云 71 民初 34 号】。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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